、工作原则

  (一)属地管理。落实学前教育管理体制,以区为主组织实施幼儿园招生工作。

  (二)免试入园。遵循人户一致优先、相对就近入园,禁止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、测查或者变相遴选生源。

  (三)程序规范。完善招生制度,规范招生程序,加强全程监督,提升招生工作信度。

  二、工作程序

幼儿园招生简章图片

  (一)制定招生计划(2021年4月—5月)。各区教育局指导辖区内各幼儿园加强入园需求摸底,按照核准的招生规模和班额,制定招生计划、招生公告及矛盾纾解方案。

  (二)发布招生公告(2021年6月上旬)。各幼儿园采取线下张贴、线上推送等方式,发布经所在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公告。招生公告主要包括幼儿园办学基本情况、招生计划、招生范围、招生条件、报名时间、录取方式、收费项目及标准、咨询方式等信息。招生公告的发布时间,一般不少于一周,充分保障适龄幼儿父母(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)知情权。招生公告发布期间,各幼儿园应当采取适当方式,为适龄幼儿父母(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)提供入园指导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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